分內事,是指自已應負責應該完成也是必須完成的事情。而分外事的概念范圍較廣,凡是與自己沒有直接聯系的、沒有任何責任的事情,都可叫分外事。人在職場,在完成了自己本職工作的前提下,能無私地、滿腔熱情地幫助別人完成更多的事,這體現了一種協作精神,團隊精神,也展現了一個人的高尚情懷。所以,分內事即自己應做的工作,要盡職盡責,盡可能做到盡善盡美,完好無缺。
分外事即自己工作以外的事情,也要盡心盡力。這樣既鍛煉了自己,又惠及到別人。
好事,如果再向前走一步,也許會變成壞事。我認為,如何適可有度地去做好分外事,大有學問可做。
做分外事,要立足于“補合",做好“拾遺補缺”的工作。公司的每一個部門,每一個崗位,都有非常忙碌的時候,當旁邊的人做的不太好或忙不過來的時候,應主動上前幫一把。這種拾遺補缺的“補合”工作,不僅是一種積極的工作態度,而且有利于培養自己良好的工作作風。這樣做,受到幫助的人會感激你,而且在日后你需要幫助的時候,他也會義無反顧地幫助你。這比“獨善其身”,別人的事不管不問要融洽的多。
做分外事,要把握好“度”不可喧賓奪主或越俎代庖。做別人分內的工作,只能是做好“配角"萬不可認為人家做的都不好,就大包大攬,包辦一切,在別人的工作崗位上唱起“主角”來。這樣做的結果,非但不能取得別人的信任與感激,反而會受到別人的嫉妒與猜疑,對你產生“插手別人的工作”“存心不良”的感覺。同時,在某種程度上容易抹滅別人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,形成依賴思想、懶情情緒。
做分外事,要謙虛謹慎,切忌“幫倒忙”。俗話講:隔行如隔山。光有幫忙的好心和熱情還不夠,還要有科學的態度。不懂的事情不要亂插手,否則就會“幫倒忙”。把本來別人干的有順序的事,插手就搞亂了套。甚至使主人無法收拾。所以,不懂的事不要裝懂,不會的事要在別人指導下,謙虛認真地去做,才能形成“好心辦好事",取得預想的效果。
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為別人做些幫忙的好事,這是一個優秀職工應具備的素質,是識體體顧大局風格高尚的體現。和“躲在小樓成一統",對別人“事不關己高高掛起”的作為,是一種質的飛躍。要大力提倡。同時要“審時度勢"地科學地做好分外事,在特定的范范圍內,形成互幫互助、共同進步的良好風氣。